在法定父亲认定方面,基因说占据主导地位,提供精子的意向父亲通常被认定为法定父亲;而在法定母亲认定中,基因说同样占据主导,供卵者多被认定为法定母亲,但在当事人非卵子提供者时,分娩说、契约说以及儿童利益保护原则也逐渐被纳入考量,不过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规则。当意向母亲未提供卵子时,其成为法定母亲的可能性较低,且在离婚时,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,意向母亲往往难以获得抚养权和监护权。
*声明:代孕等行为系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禁止的行为,中国公民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进行孕育安排;本文对代孕等行为的提及仅用于学术探讨,不代表作者对该等行为的支持立场。
发布于:北京市和兴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